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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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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2月1日讯  1月31日,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上传出消息,即日起,株洲市中心城区正式禁燃烟花爆竹。自此,湖南省所有城市中心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湖南省14个市州中,株洲市最后一个出台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可以说株洲禁令出台后,全省所有城市中心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株洲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多年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以及广大市民的呼吁,针对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伤人、污染空气、扰民等问题,株洲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自建宁大桥起沿南二环、东二环(包括枫溪街道办事处、董家塅街道办事处辖区)、东环北路、S211、沪昆高速、石峰区株洲市界、天元区湘芸路、炎帝大道、建宁大桥合围形成的区域。以上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为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早上6时至凌晨24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党政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以及其他重要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记者 和婷婷  通讯员 文红武 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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