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升本”出新规
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才能参选
本报1月26日讯 今天,省教育厅公布新修订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依据有关规定,除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各独立学院不得举办“专升本”教育外,我省范围内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均可自愿选择举办“专升本”教育。
在《实施办法》中,针对“专升本”选拔的范围及比例进行了严格规定: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下称“推荐院校”),只能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同时,《实施办法》还对“接收院校”的录取设置了门槛: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应控制在各本科接收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接收院校”当年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总数按一定比例占用该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
《实施办法》规定,“推荐院校”与“接收院校”自主联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专升本”合作协议。“推荐院校”不得将推荐进入同一个本科专业的专科专业分散到不同的“接收院校”,“接收院校”同一本科专业原则上应接收2所及以上的“推荐院校”。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接收院校”负责组织,“接收院校”依据省教育厅审查确认的推荐名单组织选拔考试,不得接收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学生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以及是否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由“接收院校”自主确定,考试科目不能少于3门,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必须各考1门。“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张娜
教育连线
今年艺术类专业
省级统考合格线划定
本报1月26日讯 今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全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和统考合格线,各专业统考合格线均为150分。考生即日起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hneeb.cn)查询本人成绩。此外,移动用户可通过发送“CJYS#”加“考生号后10位”到1065899261查询;联通用户可通过发送“GKCJ#”加“考生号后10位”到1062899261查询。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与2018年省外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时间安排以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都已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