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要闻·科教卫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时政

第A3版
特别关注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8年01月06日 星期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2020年工伤保险基金将省级统筹
我省将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省对市州和省直(行业)调剂”模式

    本报1月5日讯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决定全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省对市州和省直(行业)调剂”的省级统筹模式,为实现省级统收统支打下基础。

    2017年下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省级统筹,即在省(区、市)内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在基金管理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或者在省级建立调剂金。

    按照《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湖南在已经建立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的基础上,将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省对市州和省直(行业)调剂”的省级统筹模式,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为实现省级统收统支打下基础。

    将对市州、省直(行业)工伤保险基金实行预算管理,预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州、省直(行业)不再设立储备金账户,各市州储备金账户结余基金纳入市州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省直(行业)储备金账户结余基金纳入省级调剂金。各市州、省直(行业)按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总额的10%上解省级调剂金,用于调剂解决各市州、省直(行业)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缺口。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既往有关规定与《指导意见》不一致的,以《指导意见》为准。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易巧君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时政
   第A3版:特别关注
   第A4版:新时代 新愿景
   第A5版:市州新闻
   第A6版:市州新闻
   第A7版:要闻·科教卫
   第A8版:经济·热点
   第A9版:经济·行业
   第A10版:中国纵横
   第A11版:寰球风云
   第A12版:文体看台
   第E1版:头版
   第E2版:行业观察
   第E3版:深度情报
   第E4版:创业邦
2020年工伤保险基金将省级统筹
忽视家庭防护 一家三口患上肺结核
患儿“自驾”进手术室 还有专享“停车位”
长沙十佳民办学校举办者出炉
湖南深度贫困县乡镇公务员招考今起报名
鼎极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