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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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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也须理性

    2017年12月31日,网传湖南长沙天心区芙蓉南路“现代空间”小区楼下一条金毛犬被民警打死的相关视频、图片内容,引起部分爱狗人士质疑。事后,有爱狗人士前往参与处置金毛犬的协警家中理论,甚至送去花圈以示对金毛犬的“悼念”;而另一名未参与此事的辅警信息也遭人肉,手机不断收到辱骂、恐吓信息。(详见本报2018年1月3日A08版)

    前两天微博有爆料称,要死磕长沙某位警察,原因是这位警察当街棒杀了一条金毛犬。而关于“长沙警察棒杀金毛”,长沙天心分局官方微博在2017年12月31日进行了通报,是因为有群众报警被狗咬伤了,警察为了避免狗再伤人,才采取临时处置将狗打死。之所以没有用麻醉枪是因为民警没有配备,而且短时间内没有找到狗主人,如果用手枪射击又怕流弹伤人,于是最后依法将狗打死。

    可以说,从舆论反应来看,大多数人对民警为保护市民而履行职责的行为还是赞同的,但1月1日下午有一些人在长沙金毛犬被打死的地点点起蜡烛、送上花束为其“送行”。随后,事发地附近的金盆岭派出所接警电话几乎被打爆,“爱狗人士”纷纷打来电话质疑、谩骂,严重影响了正常接出警工作。而未涉事辅警的手机也不断被陌生人拨打,并收到恐吓短信。1月1日凌晨,当事民警家门口被人送来花圈。这一系列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理性范围,构成了对公务的妨碍和人身威胁。

    事发当时,那条无主金毛犬4分钟内咬了3人,对过往市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警察有处置的正当性;另外,金毛犬当时并未佩戴犬牌,伤人后也无法找到犬主,没有办法证明其为已接种狂犬疫苗的合法犬只,根据《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未佩戴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说,长沙警察对犬只的处理是合法的。对于爱狗人士的情感,我们能够理解,“尊重、爱护动物生命”这一出发点毕竟是好的,但如果将一些有危险性的动物也纳入其中,恐怕有失妥当,况且此次的涉事金毛犬已经攻击了数人,理应将其紧急处置。

    在针对“民警棒杀金毛犬事件”的爱狗人士中,不排除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被裹挟其中。对于目前这种情况,长沙警方更要进一步做好舆论危机处理,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向民众解释清楚,告知民众详细过程和法律依据,不让网络舆论将民众带偏。另外,虽说因事急而棒杀金毛犬,但棒杀行为于观感上确实令不少人难以接受,这也是导致网络舆论发酵的主要原因。今后发生类似事件时处警民警需引以为鉴,否则,不明原委的群众就可能因此对警察的行为产生恶感或愤怒,从而恶化警察形象。

    新时代的执法,我们确实既要依法处置警情,也要讲究执法细节的文明,在两者之间能平衡的情况下尽量去平衡,以免导致不好的舆情。同时这一事件也提醒养狗人士管好自己的宠物,带宠物外出时佩戴好犬牌,并注意不要给周围人带来烦扰及危险。另外,在此也呼吁“爱狗人士”,可以表达自己的质疑或批判,但不能以爱狗的名义频繁致电妨碍公务,更不能采取人肉民警、电话骚扰甚至送花圈等行为,理性表达情感,方为上策。

    ■本报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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