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7日讯 非法收受两千多万元,12月6日-7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原校长周先雁受贿案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周先雁及其辩护人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先雁在2009年至2015年间,利用其担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的职务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某些公司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某些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138.9万元(其中700万元未遂)。于2013年至2014年间,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700万元未遂。于2010至2015年间,收受人民币118.4万元,为规避省属高校巡视组调查,退回人民币6万元。于2009年至2013年间,收受人民币7.5万元。于2009年至2015年间,收受人民币10万元,为规避省属高校巡视组调查,退回人民币4万元。2010年至2015年间,收受人民币3万元。
整个庭审持续两天,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周先雁家属以及社会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屈平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