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香港无线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董事方逸华因病逝世,享年83岁。
在邵氏和TVB的光辉岁月里,邵逸夫与方逸华的爱情八卦,便是论坛里的八卦话题。在邵氏和TVB的光辉岁月里,以色艺留名者何止千百,但方逸华却只有一个。
为了邵逸夫退出歌坛
方逸华原名李梦兰,1934年生于上海。许多人只知道她是TVB董事、邵逸夫妻子,但却不知她年轻时曾是一位当红歌星。
当年由于家境清贫,加上爱好并擅长英文歌曲,方逸华初中时便辍学,开展歌唱事业,曾到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地表演。她早前和百代唱片(EMI)签约,出版了不少中英文歌曲,其中《花月佳期》、《蓝与黑》等都是当时十分畅销和流行的名曲。
上世纪五十年代,方逸华就已“红遍南洋”。菲律宾、澳大利亚、美国旧金山等地都曾响起过她的歌声与观众的掌声。也正是因为歌唱表演,她结识了香港影视大亨邵逸夫。
1955年,已经占领东南亚电影半壁江山的邵逸夫发现:影人没有摄影棚,等于工人没有工厂,邵氏要想在激烈的影业竞争中发展,必须建立自己的电影制片厂,便有意在香港建设“邵氏影城”。但他的想法遭到了邵氏在香港主持工作的二哥的强烈反对。对电影业无心恋战的二哥写信,希望邵逸夫来香港主持邵氏电影业。
1957年的初秋,邵逸夫离开奋斗了30年的南洋,与合作了30年的三哥分手,从新加城来到了香港。这一年邵逸夫正好50岁,孔子所说的“知天命”之年。邵逸夫却以万丈雄心进军香港,再图霸业。
来到香港之后,邵逸夫做了一件对他来说意义非凡的事情:向方逸华发出了邀请,请她来邵氏兄弟公司工作。当时,方逸华的歌唱事业如日中天,许多人都她劝她不要离去。但她还是不顾一切地退出了歌坛,退出人们的视线,追寻这个发现她,让她认为值得可以相守、相付一生的男人——邵逸夫。
恋上45年终成婚
当年的方逸华,追随着亦师亦友的邵逸夫多年,却一直没有等来一个名分上的认可。
邵逸夫早有一位远在美国的原配,很多人都以为方逸华会成为“妾室”。但不知是因为不想辜负发妻,还是不忍方逸华背上“小妾”的名号,这一决定邵逸夫迟迟没有做下。
于是就这样,方逸华顶着“红颜知己”的头衔,在邵逸夫的身边默默陪伴几十年。
1987年,邵逸夫的发妻黄美珍于美国病逝,享年85岁。她与邵逸夫的婚姻维持了整整50年。为了追忆亡妻,那一年,邵氏公司停业一年。
1997年,在妻子黄美珍逝世10年后,邵逸夫终于决定再婚,迎娶已将女人最宝贵的40多年时间奉献给了邵氏的方逸华。
1997年5月6日,90岁的邵逸夫与62岁的方逸华在美国拉斯韦加斯正式注册结婚。原来,在拉斯韦加斯注册结婚,无须预约,只要付出35美元便实时成为夫妻。
对于这场婚礼,香港著名评论人查小欣这样说:方逸华需要的并不是庇护,而是尊重和认同。她追求的不过是在高大橡树旁边长成挺立的木棉,“她对他倾慕、感激、钦佩,而不是依赖、乞宠。一个真正高尚的男人,最终会给她名分。”
方逸华说:“我嫁给邵老师,不是贪图钱财。因为,他的财产大部分都捐给慈善事业了。”
结婚后,他们依然保持着婚前的生活习惯,方逸华从未搬进邵逸夫的豪宅,每天往返于自己的家和公司之间,方逸华的住处离邵逸夫的家不过5分钟的车程,只有周日,两人才会共进午餐,聊天散步后,吃过晚饭,方逸华才回自己的住处。 ■综合《凤凰八卦》《封面》《澎湃新闻》《网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