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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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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搭台,经济唱戏? 不行!
国家12部门发文,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逐利乱象

    佛前万元一炷香,是信仰行为还是借机敛财?如何消除清净庄严佛教道教场所的商业逐利乱象?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部门联合发文,就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提出意见。记者针对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宗教局等有关负责人。

    【乱象】

    雇佣假僧假道

    诱导抽签卜卦炒“头香”

    2013年,山西五台山查封两个非法敛财“黑寺庙”;2014年千年古刹潭柘寺内“功德箱”鱼目混珠变成上市公司“小金库”……种种乱象频被曝光,引发舆论关注。

    佛教道教在我国历史悠久,信众较多、影响广泛。意见z指出,最突出的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是“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地方以发展旅游产业、带动经济发展为由,将名山古寺“圈”入文化旅游景点,从而抬高门票价格;非宗教活动场所大肆兴建庙宇宫观,耗资巨大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通过助推宗教热,打造旅游景区。

    一些非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或组织,雇佣假僧假道,乱烧香、乱放生、乱设功德箱,非法开展宗教活动收取宗教性捐献。例如烧香、放生本是佛教道教信众常见的传统信仰行为,但诱导游客和信众烧高香、抽签卜卦,炒作售卖“头香”“头钟”等就属应当治理的行为。

    【治理】

    严惩不良风气裹挟

    严禁商业资本介入

    国家宗教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成因深刻、复杂,内因在于有的教职人员戒律松弛、教风不正,在社会不良风气裹挟下追逐名闻利养;外因在于商业资本介入,将人们的信仰需求视为商机,将寺庙宫观变为一些个人、组织或地方政府的牟利工具。

    针对存在的外因,意见第一条便提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和严禁商业资本介入。同时也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要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不得以发展经济、促进旅游等名义助长“宗教热”。

    对于不容忽视的内因,意见提出支持佛教界道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抵御商业化侵蚀的能力。■据新华社

    链接

    提出10方面治理举措

    国家宗教局、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等12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

    意见从10个方面提出治理的具体举措:一是明确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景区,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三是继续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四是规范烧香、放生活动,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五是依法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六是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经营活动,经营活动的收益用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及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七是加强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八是引导佛教道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商业化问题。九是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十是依法依规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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