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京
实习生 王祝敏 陈舒仪
本报11月8日讯 今后,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都有机会走进学校兼职当美育老师了。今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普通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的选聘条件、聘任程序、组织管理等方面内容。
根据《办法》,体育兼职教师的选聘对象应是其他学校专业体育教师,校外教育机构、体育运动团体与体育系统的有关体育工作者;美育兼职教师的选聘对象应是其他学校专业艺术教师,校外教育机构、宣传文化系统与社会文化团体的艺术工作者,民间艺人或能工巧匠等,以及符合资质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鼓励体育美育专职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以“走教”方式到农村及其他师资紧缺的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鼓励普通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教师担任中小学兼职教师;鼓励学校选聘承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艺术传承项目教学与指导的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且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强调,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选聘的范围是“校外”体育艺术专业人员,而非本校内的其他学科教师或人员的“兼任”。
那么,怎样才能被聘为兼职教师呢?《办法》提出,聘任体育美育兼职教师要因地制宜,可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进行。聘任时,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