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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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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看到这些车,举报可奖400元
长沙交警呼呼市民拨打122或向值勤交警举报

    扫一扫,查看这1624台重点车辆详情

    本报9月26日讯  发现这些车上路行驶,每台可奖励400元。今天下午,长沙交警公开曝光1624台重点车辆,其中大部分为重型货车。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长沙交警呼吁市民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据交警部门统计,截至8月31日,长沙市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有398158台,其中没有交售车辆、由车管所公告牌证作废的车辆有136392台。交警提醒,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扣留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扣留并吊销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500元,驾驶营运载客汽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

    根据规定,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是污染、噪声仍不达标,连续3个检验周期没拿到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国家实施强制报废,车主应当将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此次公布的1624台均是达到报废标准未办理报废的重点车辆,根据长沙奖励条件,发现这些车辆上路行驶,市民可拨打122电话或就近向值勤交警报告,提供准确车号、车型、车辆外观主要特征及车辆行驶方向等便于交警查缉的重要线索,在可能的情况下可拍录提交车辆信息或相关违法证据的影像资料,确保警方精准查缉。每台车辆第一个提供准确举报信息的市民,长沙交警部门将给予400元奖励。■记者 虢灿

    实习生  梅国飞  吴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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