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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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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法院@大学生:借钱不还或成“老赖”

    本报9月13日讯   今天,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上,对所有大学生公开喊话:借钱不还,可能成“老赖”。同时,提醒大学新生初入校园,一定要注意自己信用等各方面的风险。

    芙蓉法院近日审理了多起大学生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案件,这些学生分布在全国不同省市,通过借“校园贷”来满足自己的超前消费需求,可消费完后,还钱的事却早已忘了。其中,有六名大学生通过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从长沙某网络贷款公司办理了贷款,约定每月偿还一定比例的贷款。然而,他们并未按约定还款,有的仅仅还了一两期后便再也未还款。该网贷公司在催收未果后,将之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并支付逾期罚款和其他费用。

    “这些学生一旦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将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名副其实的‘老赖’。”该院审理法官表示,这些学生在获取贷款后,主要都用于享受式的消费,他们对保持个人良好信用的观念比较淡漠,没有尝过不良信用记录的苦果,染上信用黑点,不仅仅是银行不能贷款,连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都将受限。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江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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