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7日讯 今天,记者从三湘风纪网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寸土不让,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湖南惩治腐败掀开了崭新一页。
2013年3月28日,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成为党的十八大后我省被查处的第一个省管干部。
“老虎”“苍蝇”一起打
重拳惩腐“零容忍”
2016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七,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义成接受组织调查,省纪委打响了新年反腐第一枪。
肖地楚、谢清纯、覃道雄、毕华、罗毅、周符波、张湘涛……一批省管干部相继落马,释放出正风反腐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五年来,全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2680人,其中厅级干部59人、处级干部481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立案64770件,结案62580件,处分62369人,立案、结案、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73.5%、68.9%、70.8%;其中,立案审查厅级干部211人,处级干部2357人,移送司法机关2608 人。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更令群众深恶痛绝。强力“打虎”同时,各地也持续“拍蝇”。
2016年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31155件,受理举报15231件,立案8877件,党纪政纪处分7397人,移送司法机关725人,追缴资金5.21亿元,退还群众资金9331.53万元。
盯紧“关键少数”
越往后执纪越严
“要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寸步不让,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越是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的干部,越要从严要求、从严监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强调。
2015年12月2日,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湖南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覃晓光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4个月后,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追究,全省共有1421名党政领导干部因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严肃追究。
惩前毖后
对问题线索“零容忍”
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力气,采取谈话函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咬耳扯袖”,使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早治早愈”,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据统计,2016年、2017年1-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开展谈话函询4881件(次)、5549件(次),同比分别增长184.4%、293.8%。
五年来,全省受处分党员干部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608人,形成持续震慑。与此同时,省纪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已作暂存处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加强对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严防“吃线索”。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01万条,做到了问题线索“零留存”。
同时,通过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进一步凸显,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的人数不断增长,仅2017年1至7月,全省就有48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134.5%。■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蒋伟 杜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