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要闻·时政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特别关注/声音

第A3版
要闻·时政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7年09月06日 星期三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出台意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建设
灾害发生12小时内
救灾物资需运抵灾区

    本报9月5日讯   近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9厅委(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增强我省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该意见要求,要以满足新常态下的救灾物资保障需求为核心,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模式,着力构建“省-市-县-乡”纵向衔接、横向支撑的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逐步实现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救灾物资调运更加高效快捷有序;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第一批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此外,该指导意见还细化了有关指标,如: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总建筑面积: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2900—4100平方米,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630—800平方米。省、市、县三级储备库储备物资规模分别应保障紧急转移安置12-20万人、4-6万人、0.5-0.7万人需求。■记者  杨昱

    通讯员  祝林书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特别关注/声音
   第A3版:要闻·时政
   第A4版:要闻·时政
   第A5版:要闻·民生
   第A6版:要闻·民生
   第A7版:要闻·民生
   第A8版:要闻·科教卫
   第A9版:市州新闻
   第A10版:经济与法
   第A11版:消费调查
   第A12版:经济·行业
   第A13版:经济·操盘
   第A14版:中国纵横
   第A15版:寰球风云
   第A16版:文体看台
   第E1版:头版
   第E2版:最头条
   第E3版:大茶视界
   第E4版:车生活
   第E5版:史钩沉
   第E6版:星关注
灾害发生12小时内
救灾物资需运抵灾区
传达学习王岐山赵乐际在湘调研
和在巡察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最严整治”再升级
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