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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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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专项补贴

    本报7月31日讯  八一前夕,陆军第74集团军某旅干部陈锋收到法律援助律师送来的法院判决书以及案件满意度测评表。“法律援助律师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办案效果好。”手握判决书的陈锋欣喜地告诉记者。

    2016年9月3日,正在外训场组训的陈峰听到家乡传来一个噩讯,其父驾驶摩托车载着其子在家乡湖南益阳被一辆小车撞伤,其父颅内出血,肋骨大量骨折,其子全身重度烧伤。交警认定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肇事车辆未购买商业保险,肇事方在支付1.8万元后就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医疗费。

    2016年12月,驻湘部队唯一的军事法院——长沙军事法院接到陈锋所在部队维权函后,迅速启动涉军维权工作机制,为军属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在承办律师的努力下,肇事方先期支付医药费12万余元。赫山区法院按照涉军案件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优先执行的原则,于近日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肇事方赔偿伤者医药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3.7万元,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为适应国家司法责任制改革形势,长沙军事法院从涉军维权工作经费中列支专项费用,对全省范围内涉军法律援助案件根据办案质量进行专项补贴,既可增强法律援助律师内在动力,又可确保审判独立。湖南省委省政府对这种依靠法律手段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新模式给予高度肯定,相关职能部门正抓紧起草《湖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对这种做法进行规范和推广。

    ■记者 周小雷 通讯员 熊杰 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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