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7日讯 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为促进林业技术服务收费管理的改革,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林业技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的林权交易服务费,具体按交易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交易额100万元及以下,为3%;100-500万元,为2.5%,通知自2017年8月20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在已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论证服务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森林资源调查、营林规划设计、营林检查验收等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的林权交易服务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为:按交易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交易额100万元及以下,为3%;100万元-500万元,为2.5%;500万元-1000万元,为2%;1000万元-2000万元,为1.5%;2000万元-5000万元,为1%;5000万元-10000万元,为0.5%;10000万元以上,为0.1%。
■记者 卜岚 实习生 王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