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两区(园区)治超执法工作的指导,解决城市两区(园区)无路政执法权限的问题, 2017年6月8日始,湘潭市治超办根据《关于向城市两区(园区)派驻路政执法指导员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湘潭市公路路政管理处抽调路政执法工作人员派驻各区开展治超执法工作。
《通知》明确了由湘潭市公路路政管理处分别向城市五区治超办各派驻两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路政执法人员,负责派驻地治超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派驻人员接受原单位和各区治超办的双层领导。其主要职责除了有在各区治超办的领导下开展治超工作的指导、协调外,还将参与各区治超办组织的治超执法活动;协助各区治超办加强源头监管;做好各区治超工作的数据汇总和情况汇报等工作。
此次建立区办派驻指导员制度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小山调研全市治超工作会议上,由湘潭市治超办主任、市交通运输局李梦林局长率先提出的一项治超新举措,旨在用此制度促进城市五区的治超工作来提升全市的治超工作。今后,各区治超办可以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在派驻路政指导员的参与下,组织人员和力量单独开展治超整治行动,不必再向市治超办和市路政处调遣执法队员,这样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将更主动、更迅速,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变管理型执法为服务型执法。
据了解,湘潭市治超办原直属执法稽查大队在此制度出台之前暂予解散,这支队伍曾为全市治超工作成绩的取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年,湘潭开启向区办派驻路政执法指导员的治超新模式,将更加强化市治超办对各区治超办的指挥督办功能和全市治超部署中枢功能,为全市治超工作打造新的工作亮点。■陈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