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说: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此前,中央决定在全国推行河长制,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短短几个月,河长制在河湖众多的湖南迅速落地。在2017年3月8日的《湖南日报》上,我省公布了省、市两级河长名单:省委副书记、省长担任总河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及分管水利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河长,其他省领导分别担任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流和洞庭湖(含长江湖南段)省级河长……
以河长制促河长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我省将如何发力? 告别“九龙治水”
形成治河合力
河长,一河之长,是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河长制,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的河湖管理体制。
2017年以来,我省加快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由省、市、县、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河长制。从组织架构来看,纵向从地区党政主要领导(省长、市长)开始,“系在一根绳上”的还有县委书记、县市区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横向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开始,组织、宣传、发改、财政、环保、水利、农业等21个部门都各有分工、各司其职,谁都不能在河湖管理保护上缺位。
可见,河长制是一种新的河湖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力量,弥补了早先“九龙治水”的弊端,使治水网络密而不漏,有利于形成治河合力,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的保护与治理,从而系统解决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等突出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
抓好河湖保护
2017年,是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开局之年。8月底前,在河流、水库、湖泊的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省里要求,在2017年底之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其中内在逻辑是,把整个体制先建立起来,把责任明确下来,并以问题为导向,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以及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切实抓好河湖保护。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按照建设“绿色湖南”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河湖资源,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我省河流众多,5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5341条,不同的河流有不同的情况,治理、管控的措施就要有所区别,决不能搞“一刀切”、一个办法用到底,要从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出发,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侵占水域岸线、围垦湖泊、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破坏航道、非法养殖、电鱼炸鱼以及河道黑臭水体、垃圾堆放等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河长会不会是个虚职?我省从五个方面入手,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
——建立责任体系,实行“一河一河长”。5公里以上的河流及水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都要实现全覆盖,每条河、每个湖都要有河长,每个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都必须要有河长明确责任。
——掌握河湖情况,实现“一河一档案”。湖南的河流湖泊众多。每个地方建立河长制后,对辖区内的每条河、每一个河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现阶段需要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实现问题导向,理清思路,建立河湖的档案,把情况弄清楚。
——把准问题症结,实现“一河一策略”。要根据每一条河、每一个河段存在的不同问题、不同症结,采取不同策略。
——突破重点难点,做到“一河一亮点”。省里要求,每一个河长对其负责的河流、河段,在减污、环境治理、河道保洁、采砂整治、安全整治等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至少在一个方面要有亮点。
——建立考核机制,实现“一河一考核”。通过“一月一晒、一季一督、一年一评”的工作措施,对每一个河长都要进行考核。利用“考核问责”和“奖优罚劣”的工作杠杆,强化地方政府对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对河湖管理保护的主动积极性。
古有大禹治水“通九道”,今有河长上岗美河流。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湖有机结合起来,必将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水量保障、水质良好、河流畅通、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实保障。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柳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