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湘HD7302沅江市永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余赛文)、湘DV1770颜勇、湘A38F49湖南天一泓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龚其权)、湘J9Q839张全容:
因你驾驶车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我局依法查扣,至今未来我单位接受处理,我局现己作出行政处罚告知,请你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单位领取《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延长扣押期限决定书》逾期未来领取,则视为送达。(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7号,联系:0731-84694770
联系人:任志钢)
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