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中国纵横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E1版
头版

第E2版
最头条

第E3版
大茶视界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7年05月10日 星期三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
非法出售信息获利超五千元可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十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相关类别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或具有“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对于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规定,具有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据新华社

    链接

    罚金数额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司法解释还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罚金刑适用规则方面,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E1版:头版
   第E2版:最头条
   第E3版:大茶视界
   第E4版:财视野
   第E5版:消费经
   第E6版:体育观
   第E7版:惊呆了
   第E8版:史钩沉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声音
   第A3版:经济观察
   第A4版:要闻·时政
   第A5版:要闻·民生
   第A6版:要闻·民生
   第A7版:要闻·科教卫
   第A8版:要闻·科教卫
   第A9版:市州新闻
   第A10版:经济·行业
   第A11版:经济·行业
   第A12版:经济·金融
   第A13版:中国纵横
   第A14版:寰球风云
   第A15版:文体看台
   第A16版:广告
   第A17版:风云十年 领航中部
   第A18版:风云十年 领航中部
   第A19版:风云十年 领航中部
   第A20版:广告
   第A22版:风云十年 领航中部
   第A23版:风云十年 领航中部
   第A24版:风云十年 领航中部
非法出售信息获利超五千元可入罪
“老虎”直播平台被查“黄鳝门”女主播被抓
山东威海校车起火 11名中韩儿童遇难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
无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