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日讯 今后,残疾儿童少年将实现“全覆盖、零拒绝”。国务院第16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今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该条例,教育部、国家残联印发《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以区县为单位,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入学年龄可适当提高
残疾儿童何时可以去学校上课?担心残疾孩子学习跟不上班怎么办?对此,《通知》提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当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必要时可适当提高。也就是说,残疾孩子的入学年龄在必要时允许超过6周岁。
《通知》还提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残联要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为基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数据和情况,并协助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区县要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学龄前儿童残疾筛查和残疾人统计等信息,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
不能到校就读可“送教上门”
《通知》规定,各地要按“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实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没有特教学校的区县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必要时,委托区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和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杨雪梅 陈江鹭
连线·湖南
重度残儿享免费上门教育
去年7月底,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实施意见》,规定我省要为在当地残联部门登记的、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有一定学习能力、年龄在6-14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