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经济与法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E1版
头版

第E2版
最头条

第E3版
新健康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约金不合理,可请法院调整
损失扩大的部分要自行承担 提前还款也算违约

    资料图

    本期主题:合约有“度”

    小签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不想法挽回损失,导致损失更大,扩大部分损失怎么算?自己迫不得已违约,却遭受不合理违约金,怎样合理赔偿对方损失?合同签订的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如果条款不合理或其中一方消极对待,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刘明敬 彭晴雅 

    案例1

    快递公司把证件寄丢了

    损失扩大的部分应自行承担

    把重要证件快递到外地,快递公司却把包裹弄丢了,快递公司帮忙补办证件,却遭遇寄件方的不配合,造成损失更大了,扩大部分的损失该谁负责?近日,岳阳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的合同纠纷案件。法院认为,请求赔偿也有“度” ,损失扩大的部分应自行承担。

    岳阳人李某是货车车主,他委托了别人在外地办理营运货车年审业务,他把车辆相关证件交由某快递公司寄往外地。没想到,包裹竟然在途中丢了。证件丢了,货车没法运营了,只得停在家里。

    快递公司安排人给李某补办证件,而在补办过程中,双方因为车辆年审问题僵持不下。原来这台货车往年的年审都是通过非正当途径违规办理,而补办证件过程中,需要补缴约9000元罚款。但双方都拒绝交这笔钱,导致该车的道路运输证至今没有补办。

    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对损失赔偿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快递公司承担李某丢失物品造成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快递公司不慎将快件遗失,造成李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李某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车辆自寄发快递日至起诉止(共计227天)的停运损失,法院对此不予支持。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所以快递公司只能承担按正常程序办理运输证期间给李某造成的停运损失。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证照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法院酌情认定该车按正常程序办理运输证的时间还需30天。所以最终法院认定该车的停运期间只能计算办理证件79天的停运损失,对李某本人原因拖延办理运输证导致停运至今而扩大造成的损失,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

    提前三个月还款也是违约

    出借人有权索偿利息损失

    借钱后,比借款合同约定提前三个月还款,出借方的利息损失怎么算?近日,衡阳雁峰区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衡阳市某投资公司因违反合同约定提前偿还借款,被判决赔偿原告利息损失4290元。

    2015年11月5日,衡阳市某投资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曾某借钱13万元,找了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做担保公司和中介方,四方签订了一份《民间资本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3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即从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11‰,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前归还。特殊情况乙方可提前归还,但提前天数不超过15天,乙方可按实际天数向甲方计付利息。

    合同签订后,投资公司如约拿到13万元,2016年2月5日,投资公司在没征得曾某同意的情况下,将13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通过转账形式支付给了他,提前解除了该借款合同,致使曾某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后续三个月的借款利息。曾某将投资公司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合同中对借款本金、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计算与归还等内容均作了明确约定,且双方约定11‰的月借款利率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最高限额,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在未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偿还借款,应对本案承担全部责任。根据双方约定,借款本金的月利息为1430元。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被告违约而造成的4290元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案例3

    逾期一年违约金超过了本金 

    法院认定支付标准过高

    拖欠5万元一年没还,违约金比本金还多。由于不愿支付这笔违约金,衡阳人李某被当地一家混凝土公司告上雁峰区人民法院。近日,该院审结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依职权酌情核减为按年利率24%计付违约金。

    2013年6月,衡阳某混凝土公司与李某口头约定,由该公司向李某提供预拌混凝土,用于李某承接的工程项目施工需要。三个月后,双方签订了《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李某违反合同付款,混凝土公司将收取所欠货款余额每日3‰的违约金。

    2015年1月19日,经混凝土公司与李某对账确认: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李某共欠货款近五万元。而李某一直拖欠没还,混凝土公司把他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混凝土公司依约履行供货义务后,李某应当按其承诺支付相应货款,所以法院对混凝土公司要求李某支付尚欠货款的诉请予以支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按日3‰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也即按年108%支付违约金,但混凝土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因李某违约造成的损失,其损失依法应认定为利息损失,因此该计付标准过高,应酌情调整为按年利率24%计付,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支付混凝土公司货款4.9万元,并从2015年1月1日起至货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违约金。

    律师说法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介绍,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根据违约情况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衡量,违约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类常见违约相关金额,即定金。定金在房屋买卖等买卖合同中常见,根据定金规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担保法,定金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以100万的房子为例,定金最多20万,超过部分无法律效力,可以视为预付款。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卖房一方可不退还20万定金,但超出部分需要退还。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E1版:头版
   第E2版:最头条
   第E3版:新健康
   第E4版:消费经
   第E5版:大茶视界
   第E6版:创业客
   第E7版:星关注
   第E8版:人世间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声音
   第A3版:经济观察
   第A4版:要闻·民生
   第A5版:要闻·民生
   第A6版:要闻·科教卫
   第A7版:要闻·科教卫
   第A8版:市州新闻
   第A9版:经济与法
   第A10版:经济·行业
   第A11版:经济·消费
   第A12版:经济·金融
   第A13版:时事纵横
   第A14版:寰球风云
   第A15版:文体看台
   第A16版:特别报道
违约金不合理,可请法院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