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逐步成熟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电商企业也开始更加积极地治理自身问题。
“自律”、“主动”,逐渐成为监管部门、行业机构所提倡的重要保障方式,业内也有不一样的声音。北商研究院特邀研究员、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表示,如果存在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但平台是交易的撮合者,不是交易参与者,不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监管职责不能转嫁给企业 。
对于平台自身的职责,赖阳认为,法律基础完善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平台只能根据消费者举报,取消入驻商户的交易资质,并将有关资料移交执法部门。缺少法律的裁决,平台无权判定平台上交易者行为的合法性。“在没有法院文件的前提下,冻结交易者账号都是违法的。”
赖阳建议,平台的自律发展应该是一项补充规范,执行权应当由执法部门行使,并对违规的商户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