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时政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时政

第A3版
要闻·时政
 
标题导航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17年04月01日 星期六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通信条例提请“二审”
骚扰电话要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3月31日讯  接二连三的骚扰电话,从清晨响到深夜,让人不胜其烦。今日上午,《湖南省通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骚扰电话”成为热词,被频频吐槽。到底该如何破?委员建议加大打击力度。

    频频被电话骚扰,成为委员们共同的槽点。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谢鼎华深有体会,他吐槽说,他一个星期平均至少会收到10多个,严重影响到用户的信息安全、日常工作和生活,他对此颇感无奈。

    买房的、贷款的、装修的……列席此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戴立忠一天最多曾接到十来个骚扰电话。“如今,个人信息对商业广告几乎没有隐私。”

    骚扰电话为何肆无忌惮?谢鼎华认为,这主要与处置机制不健全、方法不力、打击力度不够有关。对此,他建议,条例要加强对骚扰电话、诈骗电话等违法行为的处置,建立健全处置机制和科学有效的方法,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制止和减少这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曹儒国对此表示支持。“条例中禁止性规定要与法律责任相衔接。”他表示,虽然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通信网络诈骗防范、骚扰电话举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是法律责任这一章中又没有相应的规范。

    “这恰好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石光明也注意到,对于骚扰、诈骗电话等,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没有对应的法律责任。他认为,在法律责任方面,应相应增加责任条款和处理措施。■记者 吕菊兰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