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
16)湘0102执恢165号之二
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冒海
涛名下位于长沙市桐梓坡西路
408号麓谷林语小区G40栋101
号房,产权证号713171740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