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1日讯 今天,省环保厅在长沙市组织召开大气、水和土壤环境治理战役推进会,提出2017年,全省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要降至46.5微克/立方米以下。
【目标】 PM2.5年均浓度降至46.5微克/m3以下
据介绍,2016年,我省在推进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省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76微克/立方米和48微克/立方米,相对于2015年,分别下降9.4%和8.4%。但也有还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全省尚无一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要求,今年以来全省重度污染以上天气增长较快。
就长沙而言,记者从长沙市环保局了解到,2016年长沙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3.0%,与2015年相比,优良率上升2.3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天气较上年减少11天,无重度污染以上天气。在排名上,长沙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国338个城市中排名233位,在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5位。
2017年,要求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1.5%;全省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降至46.5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6%以上。在污染减排方面,要求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同比2016年分别下降 2.03%、2.03%、4.2%、3%和1%。
【措施】火电水泥黄标车治理等多拳出击
为此,我省将推进火电、水泥、有色、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全年完成17台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小火电燃煤锅炉脱硝改造和67条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生产线粉尘污染治理改造。同时启动有色冶炼、大型钢铁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升级,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石化企业于今年7月1日前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加强燃煤污染治理,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到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内所有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长株潭地区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严格机动车环境管理,基本淘汰现有燃煤,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全面使用国五油品,并狠抓城市扬尘和面源污染防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今年长沙市将开展一系列“清霾”行动,如配合住建部门探索建筑工地精细化控尘,推广扬尘在线监控;配合城管、两型办、农委、公安等部门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垃圾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限放;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基数调查和核定,重点实施汽车4S店治理示范工程等。
■记者 和婷婷
通讯员 黄亮斌 蔡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