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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娄底分行与双峰县财政局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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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娄底分行与双峰县财政局(受双峰县人民政府委托,下同)达成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中国农业银行娄底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双峰县财政局。中国农业银行娄底分行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双峰县财政局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的承债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双峰县财政局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营业执照或丧失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受让人的联络方式如下 地址:双峰县永丰镇城中村 联系人:贺股长 联系电话:0738-6833295 金额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债务人 双峰县甘棠镇财政所 双峰县花门镇财政所 双峰县洪山殿镇财政所 双峰县印塘乡财政所 双峰县石牛乡财政所 双峰县三塘铺镇财政所 双峰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双峰县公安局 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双峰县青树坪企业管理办公室 双峰县青树坪经础村民委员会 双峰县第二人民医院 双峰县灯塔人民公社郑家坝电站 湖南省双峰县植保技术服务中心 双峰县土肥技术服务中心 湖南省梧生无公害精炼茶油有限公司 湖南省双峰县三塘铺饲料厂 娄底日报社 本金金额 (截至2016年5月) 800,000.00 289,219.56 617,820.72 230,000.00 395,000.00 1,710,000.00 67,000.00 500,000.00 1,150,000.00 70,000.00 5,000.00 220,000.00 29,928.00 1,840,000.00 800,000.00 3,000,000.00 6,150,000.00 4,922,973.10 利息余额 (截至2016年5月31日) 916,210.12 232,193.57 495,705.12 216,424.10 450,204.06 1,769,977.60 191,988.71 1,467,475.42 1,724,450.91 140,796.56 14,750.01 215,910.41 147,149.19 4,032,327.56 1,695,864.80 3,461,711.93 15,165,249.96 9,263,258.21 担保人 湖南省双峰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湖南省双峰县花门镇林业站 湖南省双峰县双洪煤矿 湖南省双峰县印塘乡林业站 湖南省双峰县石牛乡林业站 湖南省双峰县 三塘铺镇铁道工程公司 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双峰县农业局 双峰县农业局 湖南省梧生无公害精炼茶油有限公司 湖南省双峰县三塘铺饲料厂 双峰县三塘铺镇财政所 娄底日报社 中国农业银行娄底分行 双峰县财政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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