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5日讯 今天上午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等,这意味着研究生期待的提高研究生补助标准将很快实现。
记者今日获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不过,也有不少高校的博士生助学金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以中南大学为例,该校博士生国家助学金由1.2万元/年提高到了1.68万元/年,硕士推免生提高到0.8万元/年。另外,还有学院有对高水平大学生源的奖励措施,很多导师都从科研经费中设立了导师奖学金等。■记者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