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9日讯 “水帘洞深金猴跃,桃花坞内雄鸡催”、“雄鸡长鸣报春声,欢腾当属检察人” ……2017年新年伊始,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的微信群被一条条祝福语刷了屏。这些文采飞扬的诗词均出自干警们的即兴原创。
近年来,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连续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的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将“书香”融入到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办理中。最近,该院又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首届湖南省检察机关“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
“这次评选的目的,就是要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学习读书的热潮,将湖南检察打造成‘书香检察’。”湖南省检察官文联主席陈海波介绍说,把书香融入每一个司法案件办理已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的新常态。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