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5日讯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被明确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意见要求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事业的发展。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等。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
■记者 刘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