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准备用公款招待亲戚朋友,请组织上提醒他不要犯错误!”农历正月初六,湖北蕲春66岁的高婆婆就来到县纪委向值班人员反映其儿子的违纪倾向。获悉情况后,蕲春县纪委迅速安排驻县交通局纪检组对当事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将可能发生的公款吃喝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2月15日《湖北日报》)
亲人举报,其实并不少见,前不久就有一起儿媳举报公公的事情。当然,两者事情性质并不相同,儿媳举报公公,是出于利益分配不均而反目成仇的缘故。高婆婆却并非此类,这其中并不掺杂任何功利因素,所体现的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清醒却又深深的爱,同时身为一名党员,又不忘党性原则,积极履行党员所肩负的职责与义务。
也因此,一起可能发生的公款吃喝行为被遏制在萌芽状态,这值得人们称道。但又要看到,两者间的所具有的共性。儿媳举报公公是意外,母亲举报儿子是常态吗?显然不是。换个问法,这里如果不是高婆婆,而是另外一位觉悟稍低点的母亲,她会举报吗?如果没有举报,这样一起公款吃喝行为还能不能进入当地纪委的法眼呢?
反腐,当然要动员社会一切力量,但单靠“家人”“小偷”或者“情妇”显然是无法遏制住官员的贪污腐败。众所周知,反腐的关键应该在于制度建设。具体该案例而言,公款吃喝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制度监管避免。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财务报销手续,这也是有效遏制公款吃喝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要严格追究公款吃喝相关人员以及伪造报销的主管领导责任,对屡次发生公款吃喝的行为要给予严厉处罚,提高公款吃喝的违法成本,从而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另外,日常监管也不可少,每一个单位都有纪检部门,如果这个部门能发挥应有作用,也不至于让一位母亲肩负起监督公款吃喝的重任。在“反四风”力度不断加码的当下,而且是在春节的当口,还有公职人员顶风作案公款吃喝,这是不是很打当地纪检部门的脸呢?■李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