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9日讯 针对“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的问题,我省今年将对3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按照省里相关政策,今年实施易地搬迁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考虑到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安置地在农村的,每户(不论人口多少)可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生产附属设施用房。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的最低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 ■记者 姜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