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 近年来,每当进入冬季,雾霾也如期而至,且发生天数越来越多、波及面越来越大、污染程度越来越严重,严重影响了人们生产生活。今年的长沙“两会”上,长沙市人大代表张帅提交议案《关于铁腕整治雾霾的建议》,他建议通过创新治理手段、提高预警标准、强化应急措施、发展节能减排、严格监管问责、加强联动担当、寻求司法救济等方式手段向雾霾“宣战”。
张帅介绍,从长沙市PM2.5来源解析研究的初步结果看,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和工业生产、施工带来的污染是雾霾形成的主因。
张帅说,“对于治霾,政府一直在积极行动。在这次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提到‘2016年长沙空气优良率达73.8%’,但这个数据还有上升空间,长沙霾天还可以更少。”
为此,张帅建议,通过开展环境污染随手拍等活动,畅通举报渠道,一经查实,严格查处,并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予以警示。并积极引入第三方治理,大力扶持环保企业发展,通过利用环保技术创新和进步,让环保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产业的同时,降低环保治理的成本和代价,达到政府、生产企业、环保企业三方共赢的效应。
同时,也要在雾霾天进一步强化应急措施。“必要时汽车要实行单双号限行,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要停产减排,建筑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等,通过采取这些措施,防止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张帅说。
张帅还建议,要畅通司法救济渠道,鼓励扶持环境公益诉讼,适当降低门槛,“让更多社会组织愿意拿起法律武器,代表受环境污染影响的群众向法院提起公益性诉讼,以环境公益诉讼方式推动和加强雾霾治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下大力气治理污染。”
■记者 丁鹏志
长沙行动
新年“清霾”,14家问题单位“上榜”
近年来,“长沙蓝”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市民朋友圈中。2016年,截至12月22日,长沙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0天,优良率为72.8%,比去年同期增加2天,优良率提高了 0.3个百分点。为了守护“长沙蓝”,部门在行动。
1月2日凌晨3点起,长沙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为了抗霾,该市环委会办公室紧急调度市环境监察支队分四个巡查组,对全市涉气工业企业开展执法巡查行动。今年清霾第一批“问题清单”上,14家问题单位“上榜”。
事实上,环保执法一直在动真格。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为长沙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特护期间,对区域内主次干道、主要支路每天至少增加两次吸扫和水洗作业;全面完成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对禁烧区范围内的焚烧秸秆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016年9月20日起,长沙开展了黄标车及老旧车“百日清零”行动,计划于年底淘汰剩余1.7万辆黄标车,全年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4746辆。
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长沙绿色潇湘环保科普中心(下称“绿色潇湘”)起诉被告长沙县江背镇乌川湖村赤霞走马峡采石场(下称走马峡采石场)、陈某、吴某环境公益诉讼一案。这是2016年湖南省立案的首起环境公益诉讼,也是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两年以来全省第二例环境公益诉讼。
据了解,为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我省展开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目前省内有6家社会组织具备环境公益诉讼的资质,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尝试;2016年6月,省高院专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记者 姜润辉
治水连线
黑臭水体整治,建议市财政买单
本报1月6日讯 城市黑臭水体一直是百姓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不仅损害了城市人居环境,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今日,长沙市人大代表、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胡桂林提交议案《关于由市财政承担黑臭水体整治资金的建议》,为不影响黑臭水体整治进度和效果,做到“标本兼治”,建议由市财政承担黑臭水体整治所需资金。
胡桂林透露,“黑臭水体整治是关于水环境的综合性问题,要‘标本兼治’的话不仅要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还要进行生态修复等措施,所需资金量大。”为保证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做到“标本兼治”,胡桂林提出建议“由市财政承担黑臭水体整治所需资金”。■记者 丁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