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 二孩时代已经到来,幼儿园学位够不够?今日长沙市发布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到2018年,长沙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90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75%;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0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以上。
公办园生均经费
要达到小学的40%
按照规划,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每4000-8000人配建1所6-12个班的幼儿园;老城区在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中,应优先配足补齐配套幼儿园;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建设中心幼儿园,鼓励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单独配建幼儿园。长沙市将据此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着力破解“入园难”。
长沙市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级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并遵循公益导向、倾斜农村的原则,支持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确保公办园建设、公办教师工资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需要。
各区县(市)要明确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从2017年起,达到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40%以上,并逐步增长。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所需的基本开支。
积极扶持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长沙市政府的部署,各区县(市)要认定和扶持一批保教质量较好、收费标准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各区县(市)要通过经费奖补、减免租金等措施,实施民办幼儿园奖励扶持项目,落实用地、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办园,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收费,均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
市财政每年在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普惠性民办园专项奖补资金3000万元,并逐步增长。区县(市)人民政府要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补助,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
■记者 贺卫玲 通讯员 李璐璐
数据
长沙市各级各类
幼儿园达1548所
据了解,长沙市于2011年启动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3年底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经过5年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1548所,比2010年增加了553所;在园幼儿达25.55万人,比2010年增加8.41万人;公办幼儿园346所,比2010年增加167所,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从88.1%增加到92.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23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67.8%。“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顺利完成了第一期行动计划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