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7日讯 从县委书记到副市长,一路插手工程建设、干部提拔,还把女儿也拖下水,一同受贿。12月5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李自成(怀化市原副市长)、李文楚(系李自成之女)涉嫌受贿一案一审宣判,李自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李文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已缴纳)。对已追缴的被告人李自成违法所得人民币218万元,被告人李文楚违法所得人民币36万元,由追缴机关上缴国库,对未足额追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16.15万元继续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自成先后利用担任怀化市沅陵县县委书记、溆浦县县委书记、怀化市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在沅陵县和溆浦县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干部调整提拔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于2008年至2014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文楚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70.15万元。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聂凯 张怀
反腐连线
邵阳3名官员被通报处分
通过不正当手段帮助女儿调动工作、管理不善致使6.9千克冰毒和麻古被盗、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经邵阳市委批准,邵阳市纪委对邵阳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定明,邵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刘军,邵阳师范学校原校长王栋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唐定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刘军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栋材撤销邵阳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处分。
■记者 虢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