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4日讯 “我老伴在做临时工,下班回来被车撞算工伤不?”“超市里买的米,过了半个月才发现过期,还能退不?” 今天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上午湖南省“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在长沙河西王府井广场举行活动。
自2015年11月,省司法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志工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的实施意见》以来,省司法厅成立“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先后成立了志愿者支队和大队。目前全省注册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15224人。
活动现场,来自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的学生志愿者,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共计千余人参加了现场活动。全省14个市州、128个县市区也在近期集中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现场活动。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金轶 崔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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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我们来学法
时值第三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上午,中南大学宣传部和法学院共同举办国家宪法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在校内外掀起崇法、学法、用法的热潮。
我省法学专家、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表示,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从人身权利到财产安全,从政治权利到价值实现,它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对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很多人都不陌生。因为大家用这些法律来保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云良介绍,这些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它法律的“母法”。另外,我们的各项公民基本权利都是通过宪法赋予的。“上学读书、劳动就业、享受社保等,这些看起来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其实都源自宪法的规定。”
据悉,中南大学还将开展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公演、普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多项活动,以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记者 黄京 通讯员 周科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