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部就是一群傻子,全公司都是警犬。”
成都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前员工陈某因与公司在工作中发生矛盾而离职,并写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辞职报告》且发布在了朋友圈,结果,被公司以其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被判败诉。
赫赫:网络是现实生活空间的延伸,网民即公民,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也要遵守法律边界,不可任性。
月光:“朋友圈”也非法外之地,发言还需谨慎。
吉喆:此案具有样本价值,以后遭遇谣言诽谤等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