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都市声音/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E1版
头版

第E2版
最头条

第E3版
新健康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6年08月04日 星期四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胡石根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七年半
一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判决,不上诉

    8月3日11时许,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胡石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判决,不上诉。

    曾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处刑罚

    公诉人指控,胡石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自2009年后,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少数不法律师和职业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指派勾洪国赴境外接受反华培训,与周世锋、李和平、翟岩民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提出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方法和步骤,指使翟岩民组织职业访民,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犯罪事实、主观故意以及被告人与周世锋、翟岩民等人相互勾结情况进行了举证质证。

    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传唤证人刘某平出庭作证。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询问了证人,宣读了证人证言,出示了书证、电子数据,播放了视听资料。公诉人、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

    控辩双方发表各自意见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程度、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胡石根在最后陈述时说,这次对我的审判是公正合法的,程序是严谨规范的,办案人员是认真负责的,我的律师也为我提供了非常专业的法律帮助。我深深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也给自己、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现在想来,悔恨万分。国家把我培养成一个大学教师,本该努力工作,报效国家,却由于长期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出狱后不思悔改,在反党反政府的犯罪泥潭里越陷越深。我年老多病,两次住院治疗,党和政府在生活上给了我很大的关怀和照顾。我要感谢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医护人员对我的帮助教育,这次教育比以往任何一次法纪教育都更为深刻,触动灵魂,我决心以后不再参与反党反政府的活动,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法公民。

    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胡石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2009年以后网罗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和对现行国家体制不满的职业访民、少数不法律师等,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积极培养、发展其颠覆国家政权理念的代言人和行动力量;伙同他人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策略、方法和手段;煽动、指使他人炒作热点事件,继续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胡石根犯罪的具体情节,其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犯罪的积极参加者,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胡石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胡石根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提出的经查属实、于法有据的辩护意见,法庭予以采纳。根据胡石根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连线

    “推墙”思想如何蛊惑人心?

    【思想危害】 “胡石根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不法律师、职业访民,散布其所谓‘国家转型’等颠覆理论,并强化了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指出。

    证人翟岩民说:“他网罗各个群体中具有‘推墙’思想的人,利用各种场合给我们灌输‘推墙’思想,给我们洗脑,利用我们这些人完成他的中国‘和平转型’美梦。”

    公诉人认为,翟岩民、刘永平、勾洪国等人正是在胡石根所谓“国家转型”等系统化颠覆理论的“指导”下,实施了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国家政权稳定、危害国家安全。

    【现实危害】  公诉人指出,以胡石根为代表的非法宗教活动骨干与以周世锋、李和平为代表的少数不法律师及以翟岩民为代表的一些职业访民积极联络、相互勾结、彼此策应,通过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进行沟通联系,并定期组织聚会、聚餐,交流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经验,从而形成具有组织性质的颠覆国家政权势力。

    “宁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这是胡石根多次鼓吹的“推墙”言论。多名证人证言显示,胡石根深知自己乃至非法宗教活动力量薄弱,不足以“推墙”,却企图通过炒作一起起热点案事件,不断激化社会矛盾,通过“剔缝掏砖”的方式逐渐实现“颜色革命”。

    【国际危害】 公诉人指出,胡石根指派勾洪国赴境外参加集“藏独”、“疆独”代表等反华势力为一体的培训,意图联络各种反华势力,学习交流对抗政府经验,接受推翻政权思想和方法的训练,培植代理人员,实施危害国家政权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

    “胡石根本人无法出境,他就是想将我培养成为一个在国外‘民权’组织活动时他的代言人以及在国内推行‘民主’运动的骨干。”勾洪国在证言中说,“通过让我参加这类培训,接受熏陶。一旦国内爆发‘公民运动’,可以利用我在培训中的所见、所学来组织大家对抗政府。”■据新华社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E1版:头版
   第E2版:最头条
   第E3版:新健康
   第E4版:财视野
   第E5版:消费经
   第E6版:娱乐圈
   第E7版:体育观
   第E8版:人世间
   第A1版:头版
   第A2版:都市声音/要闻
   第A3版:经济观察
   第A4版:深度解读
   第A5版:要闻·时政
   第A6版:广告
   第A7版:要闻·民生
   第A8版:要闻·科教卫
   第A9版:市州新闻
   第A10版:经济·热点
   第A11版:经济·行业
   第A12版:经济·行业
   第A13版:经济·行业
   第A14版:中国纵横
   第A15版:时事纵横
   第A16版:文体看台
胡石根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七年半
微议
改地名,先算程序账再算经济账
橘子洲被摘牌警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