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 就在中央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之际,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收到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份“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214号建议的答复”。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黄志明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网络信息应作为国家资源统筹开发控管的建议”,以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网络信息开发利用的正常秩序。对此,中央网信办认为,该建议为网络信息资源作为国家资源统筹开发管控指明了方向。
【建议】
信息资源
不能随意跑马圈地
目前,我国网民数量、网络零售交易额、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规模居全球第一,我国的网络信息资源体量已非常庞大。“但大家没有意识到这种庞大的资源应该是属于国家的公共资源,应该统筹开发管控,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7月29日,收到中央网信办回复的黄志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网络是信息高速公路。于企业而言,应上高速主动拥抱它;而高速公路应由国家修建和收费,不能作为一种业态由企业任意分割,而应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由国家管控。”黄志明认为,任由网络信息渠道被市场跑马圈地,这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
“不加强对庞大网络资源的监管和利用,不仅会造成国家公共资源的流失,还会威胁到国家安全。”黄志明说,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国家安全边界已经超越地理空间限制,延伸到了信息网络。“棱镜门”等系列事件证明,网络治理权关乎国家网络安全和利益,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国家主权空间,国家必须加强对这方面的管控。
【回复】
将适时对大数据
启动立法程序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答复对黄志明的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建议站在全局的高度,强调了信息资源对国家的重要意义,为网络信息资源作为国家资源统筹开发管控指明了方向。
中央网信办在答复中表示,网信办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重点开展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公共信息资源有序开放、研究制定大数据基础性制度、强化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互联网信息采集利用几方面工作。
答复透露,我国计划到2020年底前,实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释放数据红利,带动创新创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同时,针对当前大数据相关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我国将适时启动立法程序。强化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围绕提升互联网信息采集、保存和分析能力,不断完善互联网信息保存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构建互联网信息保存和服务体系。■记者 李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