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菊兰
实习生 吉敏 通讯员 梁斌勋
路边的小摊贩应不应该被取缔?针对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如何?小区私房菜做食品生意该查验相关证件吗?……7月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的两项内容,均与食品安全有关: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简称报告);《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这些问题也成为现场委员们谈论的焦点。
小摊贩整治应疏堵结合
在修订草案中,首次明确增加了“小餐饮管理”专章,如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的行为,拟规定中小学大门两侧100米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地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摇号、抽签方式安排政府划定的经营摊位,减少权利寻租。
“条例中提出对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体现了政府的服务性,但缺乏可操作性。”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董岳林认为,修订草案应在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提出更有针对性的举措,他建议,政府对初次申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许可证的业主,必须进行不少于二十个小时免费的培训后方可领证。
现场,有委员提出,小摊贩只是当下社会过渡性的产物,今后可以对其进行取缔。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路平持反对意见,他认为,在贯彻《食品安全法》上,要注意保护传统的加工作坊,也要保护好传统的生产工艺,繁荣食品文化。
应明确网上订餐主管部门
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委员陈佳新的建议也与互联网有关。近年来,网上订餐、校外餐饮托管、藏在小区内的私房菜这些餐饮新业态应运而生,但基本属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陈佳新认为,有必要将这些餐饮业态纳入修订草案监管范围。为此,该委建议,在修订草案第五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研究、协调解决食品生产经验新业态监管空白和边界不清等问题,明确主管责任部门,同时,参加外省做法,在附则中规定,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私房菜馆、农村宴席聚餐等其他餐饮服务业态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制定。
关注
建立食安监管
“云平台”
除此之外,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人力等问题也备受关注。根据报告,从执法检查情况看,目前全省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等。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对此很关注。他发现,一线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如商户数量超过十万的高桥大市场,每天仅有五六名食品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市场进行相关检查。“建议政府部门把编制人员调整到急需人员的部门,加强监管力量。”
既然在人力方面有一定的缺额,那要如何来弥补监督力度的不足呢?委员们多次建议可以乘“互联网+”时代的东风,利用互联网来对“三小”进行合法性经营注册。
彭根南委员建议,可以建立全省“三小”监管试点,依托大数据,采取手机APP等形式,搭建一个省内的食品安全云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