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王风奎、郭红卫、王金铭:
我会受理(2015)长仲字第10
56号的申请人朱再生与你们之
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
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送达裁
决书。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
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
本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
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
心20层。联系电话:0731-84898620。
长沙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