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5日发布消息称,2013年至2015年,该省检察机关受理“校园暴力”案件510宗915人,其中已提起公诉748人、决定不起诉98人。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注重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将在今年全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实现全覆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供数据显示,近三年广东“校园暴力”案件中实施犯罪的多系未成年人,约占该类犯罪总人数的70%,性别99%为男性。绝大部分犯罪属于侵犯财产和侵害他人人身,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案件。
这些案件的不起诉率较高,达到18.6%,是近三年广东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平均不起诉率的4.55倍;有罪判决的缓刑率为14.1%,且刑期大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