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湘AH6V52当事人、
车架号:018056陈根:
因你驾驶车辆从事非法运营,被我局依法查扣,至今未来我单位接受处理,我局现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请你于公告当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单位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来领取,则视为送达。(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7号,
联系:0731--84694770
联系人:任志刚)
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