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平、湖南翔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石波、长沙市翔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转让人陈文生与受让人阎法姿已签订协议,将(2013)长中民二初字第00972号生效判决书项下所确定的全部债权由陈文生转让给阎法姿。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长沙市芙蓉区三湘汽车用品城1栋3楼找阎法姿领取(2016)湘长市证民字第653号公证书及补充协议。逾期视为送达。
陈文生 阎法姿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