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5月开始,兰州市开始试行严格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以确保“专款专用”。
据了解,该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的相关费用。在资金监管后,售房单位不再直接收取购房款,资金不会被售房人挪作他用,确保购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