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当地政府大搞门票经济的做法,也引发一轮网络舆论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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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天路”进入收费时代
“草原天路”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一条重要通道。蜿蜒的道路,配上湛蓝如洗的天空,以及路两侧的村庄、梯田、沟壑、山坡,让这条公路名声大噪,各路自驾爱好者和旅游爱好者蜂拥而至。
如今,这条为建风车而修的路,将作为“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费。检票、售票设施已基本完成,票面已经印刷完毕。
这不是“草原天路”第一次提出收门票,2015年6月19日,张家口物价部门召开“‘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当时提出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引起不小争议,物价部门表示天路收费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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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拦路收钱”
根据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我们大致能够明白此次启动收费背后的逻辑。
第一,“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建设,投资3.25亿元。鉴于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且还在持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因此要适当收回成本。
第二,“草原天路”名声大噪以来,屡屡出现大堵车的局面,为了控制游客数量,需要以收取门票作为门槛。
第三,景区车辆增多之际,出现了“垃圾遍地、人满为患、生态环境堪忧”的局面,启动收费是为了保护景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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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上讲得通吗?
表面上看,这三条理由似乎都有道理,细想下却根本站不住脚。
首先,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连通县与县或县与城市的一般干线公路最多算三级,显然,“草原天路”并不符合收费条件。
像“草原天路”这样的县级公路,建设资金通常采取区县政府补助一部分、镇政府自筹一部分、当地群众集资一部分的方式。纳税人为修建公路做出了贡献,到头来使用公路还要再缴费,缺乏合理性。在132公里的“草原天路”上,有不少村落,那里的居民对收费的做法会满意吗?
其次,“草原天路”虽然名称响亮,但归根结底只是一条县级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收费,只能是“投资建路”上的权益回报,“草原天路”并不符合收费条件。此外,对于景区收费,收多少,需要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省级物价部门批准,这一点同样缺乏程序的合法性。
要说法
谁收费?谁运营?谁监管?
据报道,经过张北县人民政府授权,张北县“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北京宏美龙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注资扩股,开发建设。拟投资2.98亿元,在“草原天路”建设游客服务中心、观景台、服务营地、停车场、垃圾点、星级卫生公厕等项目。
当公路作为景区,性质就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追问的是,景区化服务体现在哪里?谁来收费?谁来运营?既是旅游景点,又是公路,监管如何分责?环境卫生归谁管?车辆拥堵又归谁管?收了钱,就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可见,收费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目前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多难题。
求正解
“拦路收费”是芝麻
发展纵深游才是西瓜
“靠山吃山”本没有错,但是借助收取门票的方式反哺投入,就能解决人满为患的局面、就能让生态环境好起来,未免太过天真。
作为贫困县的张北县,完全可以借助“草原天路”助力旅游收入的增长。旅游住宿和餐饮娱乐服务,这些综合性旅游收入都远比门票收入来得丰厚。不在发展纵深游、提供更贴心的服务上使劲,紧紧盯着门票收入涸泽而渔,“草原天路”对游客的吸引力就会受损,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其他美景替代,渐渐成为乏人问津之路。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
(ID:cctvnewscenter)
众议院
@新闻法眼 南国今报副总编辑
公路就是公路,通行是第一功能,美化的公路也是公路,若把国家投资的公路当成景区收费,就会影响通行。公路美化本来就是应做之举,不能成为“网红”就收费。
@萧含 前燕赵晚报副总编韩联社
估计不久的将来,就会门可罗雀。一条天路,毁于地方政府的贪婪和愚蠢。
@杨伯溆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那边由于国家大力支持,很大程度上借助旅游把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地区(是真穷),整得有碗饭吃了,结果县领导们马上就又露出过去的吃相来了。
@雅杰露水 网友
如果不及时管理,这条天籁之路在中国“高素质”游客的狂暴欣赏下,很快就会变成垃圾之路,诚然政府随意收费违法,但那条已变得拥挤不堪、矿泉水瓶随风翻滚的平凡之路,作为游客我们在讥讽政府的同时自己应反省什么?
■来源:刺猬公社
(ID:ciweigongs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