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
眼下正进入了毕业季。各类大中专学校的莘莘学子们,基本结束了学业,正跃跃欲试地投身社会。其中,那些职业学校的学生格外“耀眼”,一则他们年龄相对偏小,大多是十八九岁的少男少女;二是学历不高,接受的是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是一线技术工人,因而就业受到诸多限制;三是与高校和高职学校相比,他们的优势在于注重操作技能的训练,是故实习的时间相对宽裕。也正因为上述特性,他们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加班、克扣工资更是常有的事,甚至将这些心智不甚成熟的孩子们安排到酒吧、夜总会等不适宜去的场所……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相关规定,显然是有相当强的针对性。
即将或刚刚走入社会的学校毕业生,尤其是职业学校学生,是决不能容许有刁难、欺诈的,因为他们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未来,这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及不能践踏的道德与法律双重底线,可现实往往让人难堪……社会今天教给他们的,将来他们一定会还给社会,如此恶性循环,怨怨相报,那将是我们国家最深重的悲哀。对待职校的学生是这样,对待大中专学校的学生也是这样。社会文明的传承与升华,是建立在诚信、和睦及尽心呵护后辈的基础上,而不是像一只大染缸,把社会阴暗一面的厚黑第一时间直接嵌入后来者的心灵里。
应该说,我们的法律法规是比较完善的,如《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等,但执法普遍不严,处罚力度不够,加上“关系网”的作用,很多时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纵观国外,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不遗余力,如果有机构胆敢欺负学生,一旦事发,法律的惩治且不论,道德的舆论压力,可能使该机构颜面扫地,信誉全无。有鉴于此,对于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的规定,如有违反必须依法执行到位。同时从立法层面,划定法律红线,从严从重处罚。只有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才能确立爱护、保护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报评论员 吴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