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1日讯 为贯彻执行《反家庭暴力法》,规范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妇联组织起草了《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公布于潇湘女性网、凤网。如果您对“实施办法”有何意见,可在2016年5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信函可邮寄至: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二办304室(邮编410011),电子邮件可发送至:hnflqyb@163.com,也可通过传真0731-82218575来提出意见。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邱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