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考时间表
5月7日至8日
指标生填报志愿
6月16日至18日
考试
7月3日
成绩揭晓
7月4日至5日
网上填报志愿
7月5日-6日
查分
7月中旬开始
高中学校录取工作
今年长沙市的招生工作被称为“史上最严招生”,不仅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高中招生10%的择校计划也被取消。那么今年的高中招生具体怎么招?3月15日,长沙市教育局发布了2016年长沙城区高中学校招生方案,除了划线招生录取外,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时还有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四种方式。■记者 贺卫玲
【报名】
外地回长生
5月3日-6日报名
具有长沙城区常住户口或房产,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长沙城区升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简称“外地回长生”),于5月3日-6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和资格审查手续。报名时须提供长沙城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凡在长沙城区取得学籍的学生,可以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等享受长沙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需随父母在长沙城区就读高中的学生,其父母必须在长沙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在征得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于5月3日-6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和资格审查手续,统一参加长沙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
【志愿】
公办学校不再有自费志愿
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每个录取批次学校可以填报两个平行志愿。
由于今年开始高中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因此公办学校没有自费志愿。如果考生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需及时与学校进行衔接,同时也要填报网上志愿。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或预录协议。
【优惠】
7种考生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符合以下7种情形之一的考生,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证明和市民政局的证明);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凭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的证明);
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
长沙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子女和长沙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凭市委组织部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证明);
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单科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进入排名前千分之一且未享受提高学业成绩等第者。
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证明材料统一递交至相关部门,并将通过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的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学生名单,于6月8日在校内张榜公布;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中单科成绩进入排名前千分之一名单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公布的同时予以公布。
【录取】
特长生最低线不能有E等级
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照录取批次的顺序,依据学生的初中毕业书面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情况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高中特长生最低录取线不能有E等级。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录取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种录取方式的招生制度,已被普通高中学校提前录取的直升生不得再参加初中毕业书面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中职类学校招生实行重点类学校优先、志愿填报和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招生政策。
长沙市教育局特别指出,市中招办将严格实行计划管理,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外地生源(现代教育实验学校除外);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精神,根据“准出”和“准入”的要求依法依规招生。严禁学校违规提前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或发放预录通知书,凡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学校擅自突破计划自行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负责。
焦点释疑
四种多样录取方式,有适合你的吗
“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推荐生”分别适合哪些学生?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负责人为您解析除了划线录取外的其他四种多样录取方式和其适用学生。
指标生:今年指标生计划为40%
今年的指标生计划为40%,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确定以后,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及时公布每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名额,以及这些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指标数。原则上,每所学校原则上分配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指标生计划,其中一所为师大附中、市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四所学校中的一所,另一所为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中的一所。考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查询,也可到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http://www.csedu.gov.cn/zz/)查询。
7月10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将指标生录取名单在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上公示。
直升生:增设完全中学直升名额
长沙市教育局规定今年起,受委托管理满6年的初中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从第7年开始对口直升生比例由5%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今年还增设完全中学本校“直升生”政策。普通完全中学拿出一定比例的高中招生计划作为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在普通完全中学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有本校直升生资格,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该校符合条件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本校直升生不参加中考,已被确定为本校直升生的学生,不得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5月18日-5月20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将直升生录取名单在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5月24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发放直升生录取名册。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书面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特长生: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比赛中取得过优良成绩,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具有某项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月20日前,招生学校在本校网站或校园内醒目位置公布特长生招生信息,内容包括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和人数等。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需于4月15日之前报长沙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和基础教育处审定。4月21日-5月6日,具备特长生报考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招生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名。
7月4日,招生学校根据学校特长生计划确定特长生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审核。
推荐生:高中学校视情况自主录取
推荐生招生对象是初中阶段三年在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特别优秀,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期间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学业考试成绩有明显失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享有推荐资格的教师,出于对被推荐学生的了解和信任以及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以本人人格和信誉作担保,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提供推荐的,可确定一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对象。
市教育局中招办建立推荐生监控制度。凡发现在推荐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学生推荐生资格,取消该教师终身推荐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