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到房产,从个人收入到子女经商……新年伊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这项不断完善的制度,正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环”,对领导干部产生重大的纪律约束作用。
如实填报:
房子差1平方米也不行
领导干部们去年底刚填完一张有些“特殊”的表格:个人事项报告。包括个人婚姻状况、收入所得、出国(境)、子女移民等14项情况,都必须如实地填报。
云南某国企一名处级干部,仅仅因为去年买的理财产品未填报利息,被人事部门打回来要求重新填写;昆明市政法系统一名干部多年前将房子指标转卖给别人,但购房合同上还是他的名字,只好翻箱倒柜找出当时的合同;昆明市五华区一名科级干部未成年时父母购买了房子落到自己名下,专门写了一份情况说明……
接受采访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今年的个人事项报告堪称“史上最严”。以前的表格只有几行很简略,现在有10页,范围广、要求细,哪些要填、哪些不填都说得很清楚。
“谁也不想为这个事儿犯错误”
记者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上发现,共计10页14项内容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不仅要求填写房产、股票、期货等,移居国(境)外情况也得如实填写。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这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裸官’现象。”
“既有预防也有查处,起到了标本兼治的作用。”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史上最严”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仅查的力度比过去大,而且查出来后有实在的追责,没人敢不当回事。
北京、贵州、海南以及云南等地还将正科级干部也纳入个人事项申报范围,汪玉凯认为,“这意味着反腐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从抓重点到全覆盖,不等‘苍蝇’长成‘老虎’再打。”
“每年申报一次,不仅可以使组织掌握情况,也给领导干部及时提醒:你得经得起查。”谢春涛认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成为“反腐利器”的关键在于查处“动真格”。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