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提升窗口单位管理服务水平的多项举措。
这是记者26日从公安部获悉的。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报警服务台、接待室、信访办、办证大厅和派出所、交警队、车管所等直接面向社会、接待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统一外观标志标识,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完善基本服务设施,保持环境整洁有序。昼夜为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灯箱或警示红灯。
公安部强调,窗口单位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群众办理的事项,提供办事指南提示单,明确告知、指导群众完备所有手续;对群众仍有疑问或手续不全的,应当予以一次性明确告知;对群众办理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向群众提供办理进度查询渠道。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