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长沙科玺运输有限公司 湘A98251 (驾驶员:王伏明):
因你公司的车辆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我局依法查扣,至今未来我单位接受处理,我局现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请你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单位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来领取,则视为送达。(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7号,联系:0731--84694770
联系人:任志钢)
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20日